最後更新時間: 2026 年 01 月 02 日
當《黑暗榮耀》等韓國校園霸凌劇在螢光幕上演出令人揪心的情節時,許多家長與老師內心最深的恐懼,莫過於自己的孩子、學生是否也正身處類似的困境。然而,現實中的校園霸凌定義往往比戲劇更隱晦且複雜——究竟是同儕間的打鬧玩笑,還是法律定義下的「校園四霸」?
為了不讓遺憾發生,深入了解教育部最新的《校園霸凌防治準則》至關重要。
本文將為您拆解最完整的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從第一時間的通報管道(如 1953 專線)、學校內部的防治委員會調查程序,到最後的法律提告與申訴救濟。如何認定霸凌,在此提供清楚的行動指南。

一. 什麼是校園霸凌?
在法律與校園實務中,「校園霸凌」並非只是單純的「吵架」或「開玩笑」。根據教育部最新修正的《校園霸凌防治準則》,要構成校園霸凌,通常需要具備特定的要素。
霸凌定義
以下為您詳細拆解校園霸凌的定義與類型:
- 持續性(或嚴重性): 行為是「長時間且反覆出現」,代表此行為不會只有單一次,但現行準則也納入考慮,若單次行為極其嚴重,導致受害者無法繼續學習,亦可能被納入處理。
- 故意行為:個人或集體是故意做的。
- 侵害態樣:以言語、文字、圖畫、符號、肢體動作、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對別人具有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
- 損害結果:使人產生畏懼、身心痛苦、財產損害,或影響正常學習活動之進行,例如無法正常上學,或拒學。
為了方便家長與老師辨識,實務上常將霸凌歸納為以下四類:
校園四霸(四大霸凌類型)
| 類型 | 行為特徵 | 具體行為舉例 |
|---|---|---|
| 1. 言語霸凌 | 透過文字或語言進行攻擊 | 嘲笑身材、辱罵、取難聽綽號、恐嚇威脅 |
| 2. 關係霸凌 | 透過社交手段孤立受害者 | 排擠、散佈謠言、慫恿他人不要跟受害者說話 |
| 3. 肢體霸凌 | 以身體暴力攻擊 | 毆打、推擠、毀損財物、強索金錢 |
| 4. 網路霸凌 | 利用數位工具進行羞辱 | 在社群媒體發醜照、網路留言攻擊、匿名論壇公審 俗稱「網暴」 |

⚖️ 關鍵區分:是「一般衝突」還是「霸凌」?
常見誤區: 玩笑還是霸凌?如何判斷「不對等」的權力關係。這是最常老師以及家長困惑的地方,並非所有的校園爭執都是霸凌!
| 一般 衝突 | 雙方勢均力敵、偶發性事件、事後有悔意、雙方可能都有動手或動口 |
| 校園 霸凌 | 強凌弱、具惡意與目的性、受害者感到孤立無援、行為具有重複性或高強度 |
💡 重要提醒: 如果行為涉及「性別、性取向、性特徵」相關的騷擾或歧視,則會優先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簡稱性平法)來處理,其調查程序與一般霸凌準則有所不同。
校園霸凌的樣態類別
校園有不同身分的人員組成,因此霸凌樣態也不一樣,以下列出霸凌種類
- 生對生霸凌:學生對➡️學生之間的霸凌
- 師對生霸凌:老師對➡️學生的霸凌
- 生對師霸凌:學生對➡️老師的霸凌
- 師對師霸凌:老師或行政主管對➡️老師的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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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學生開不了口?注意這些徵兆!
如果孩子/學生出現以下狀況,可能是遭遇霸凌的警訊,家長或老師可以多細部了解:
- 突然不願意上學、想裝病請假。
- 身上出現不明傷痕,或私人物品經常損壞、遺失。
- 情緒變得極端焦慮、易怒,或回家後反常地沈默。
- 睡眠品質變差、做惡夢,甚至出現退化性行為(如尿床)。
二. 遇到霸凌怎麼辦?求助管道與通報流程
當孩子/學生說出「我不想上學」,或是察覺到孩子/學生身上莫名的傷痕與反常的沈默時,那種心碎與憤怒往往讓人不知所措。面對霸凌,「冷靜應對」是保護孩子的第一道防線。 在這個關鍵時刻,最常問的就是:「小孩在學校被霸凌該怎麼處理?」。事實上,您不需要獨自面對這一切,台灣已建立一套標準的法律申訴與求助體系。
在本章節中,我們將為您詳細解析從第一時間的心理支持,到如何運用 1953 專線(原霸凌防制專線)與校方的法定通報流程。透過這份行動指南,將明白如何合法、有效地運用社會資源,陪孩子/學生一步步找回消失的校園安全感。

第一時間「有效蒐證」:
| 1. 建立 事件日誌 (最基礎也最重要) | 具體記錄: 準備一本筆記本或電子檔,詳列每一次發生衝突的日期、具體時間、地點(例如:操場後方、女廁門口)。 行為細節: 對方說了什麼?做了什麼?(例如:「他在全班面前說我身上很臭」)。 在場證人: 當時有誰在場?(目擊同學姓名、任課老師)。 |
| 2. 數位& 網路證據 | 完整截圖: 包含 LINE、Facebook、Instagram 的對話或貼文。截圖時務必包含對方的帳號名稱、頭像、日期時間。 保存連結: 針對公開的貼文或留言,記錄下該網址連結(URL)。 側錄影片: 如果是針對影片或限時動態,建議直接用另一台手機側錄,避免對方刪除或收回訊息。 |
| 3. 醫療與實體物證 (肢體霸凌) | 醫療紀錄: 若有肢體衝突,第一時間務必前往醫院驗傷,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並詳細描述傷勢位置與大小。 身心診斷: 若孩子出現失眠、焦慮、拒學,建議尋求身心科醫師或心理諮商師協助,其就醫紀錄與專業評估報告可證明霸凌對孩子造成的精神損害。 物品損壞: 被弄壞的制服、書包、課本或帶有羞辱文字的紙條,請拍照存證並妥善保留原物。 |
| 4. 對外 溝通紀錄 | 聯絡簿與訊息: 保留與導師反映霸凌問題的聯絡簿紀錄、E-mail 或簡訊對話。 通話紀錄: 若與學校人員或對方家長通話,建議在合法範圍內進行錄音,或在通話後隨即記錄通話摘要。 |
💡小叮嚀:
蒐證的過程中,請盡量保持冷靜,避免在情緒激動下與對方家長或加害者產生二次衝突。
接續求助及通報
- 向導師(輔導室或學務處)、家長反映
- 其他管道(好同學、好朋友)
- 學校的反映信箱與專線電話
- 向縣市反霸凌專線反映
- 教育部 1953 霸凌防制專線/向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專區反映
- 官方通報 SOP: 提交上述證據➡️學校 24 小時內必須進行通報➡️校安系統登錄與初步調查。

三、 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與委員會
當學校得知霸凌事件(無論是學生反映、家長通報或老師發現)時,必須啟動標準化的法規流程,不能私下和解了事。根據最新《校園霸凌防治準則》的標準處理流程整理。

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
| 第一階段: 通報&緊急處置(24小時內) | 法定通報: 學校必須在知悉事件後的 24 小時內,向教育主管機關進行「校安通報」。 初步評估: 學校應立即評估受害學生的身心安全,必要時提供緊急輔導或保護措施。 |
| 第二階段: 受理&成立小組(3日內) | 受理審查: 學校收到申請調查後,應於 3 個工作日內 召開「校園霸凌防治委員會」決定是否受理。 調查小組: 若決定受理,應成立調查小組。為了確保公平性,調查小組成員中「外部專家學者」比例必須符合規定,避免學校「球員兼裁判」。 |
| 第三階段: 正式調查 (2個月內) | 訪談蒐證: 調查小組會分別訪談加害者、被害者、目擊者,並調閱監視器或查看證據。 撰寫報告: 調查必須在受理後 2 個月內 完成(必要時可延長 1 個月)。 |
| 第四階段: 結果通知& 審議 | 會議決議: 委員會根據調查報告,判定「霸凌是否成立」。 書面通知: 學校必須將調查結果以「書面方式」通知雙方當事人,並告知事實認定及處理建議。 |
| 第五階段: 輔導計畫& 行政處置 | 輔導介入: 無論霸凌是否成立,學校都應針對受害學生提供心理諮商,並對加害學生進行輔導與規範。 行政處分: 若霸凌成立,學校會依校規處分加害者,嚴重者可能涉及轉班或建議強制輔導。 |
🏛️「校園霸凌防治委員會」:誰在決定調查結果?
根據最新修正的《校園霸凌防治準則》,「校園霸凌防治委員會」不再只是學校內部人員說了算。為了避免學校「球員兼裁判」或是為了校譽而吃案,法律對委員會的成員比例有嚴格限制,以下是其成員組成的詳細規範:

| 成員組成 ( 7 ~ 15人 ) | 1. 召集人: 由校長擔任。 2. 教師代表: 學校內部的老師(通常包含導師代表)。 3. 家長代表: 該校家長會成員。 4. 學生代表: 高中以上學校必須有學生代表;國中小則視情況。 5. 外部專家學者: 必須包含具有法律、心理、社會工作或教育背景的校外專業人士。 |
| 「性別與專業」比例 | 性別平等: 任意一性別(男或女)的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全體委員總數的 1/3。 外部公正性: 在處理特定霸凌事件時,調查小組的成員中,外部專家學者的比例應佔多數(或至少 1/2 以上),以防止學校內部人員產生包庇或偏見。 |
為什麼委員會成員組成很重要?
- 避免私了: 以前很多學校會用「行政會議」代替委員會,現在這是違法的。
- 專業介入: 外部委員(如律師、心理師)能從法律與心理傷害的角度給予更客觀的判斷。
- 迴避原則: 若委員會成員與當事人(加害者或被害者)有親戚關係或教過的師生關係,該委員必須依法迴避,不得參與調查。
🔍 調查小組 vs. 防治委員會:分工是什麼?
| 調查小組 | 防治委員會 |
| 負責實際的訪談、調閱錄影帶、 撰寫調查報告(「跑腿與偵查」) | 負責審議調查報告,並投票決定「霸凌是否成立」以及「後續處置」的 判定與決策 |

四、 如果結果不滿意怎麼辦?申訴與再申訴程序
申訴: 如果對調查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到書面通知的次日起 20 日內,向學校提出「申訴」。
再申訴: 若對申訴結果仍不服,可進一步向地方教育局提起訴願或再申訴。
五、 校園霸凌可以提告嗎?法律責任與民事賠償全解析
當校內的行政處理無法還給孩子公道時,法律途徑是最後的防線。許多家長常問:「對方只是學生,告得成嗎?」答案是肯定的。校園霸凌涉及的法律責任主要分為刑事與民事兩大領域。
校園霸凌涉及的法律責任
| 刑事責任 (雖然 18 歲以下學生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但若行為嚴重,仍須負擔刑事責任) | 傷害罪: 造成身體上的瘀青、受傷或骨折。 公然侮辱罪: 在教室、操場或網路社群上當眾辱罵、取難聽綽號。 恐嚇罪: 威脅「放學後走著瞧」或恐嚇要傷害對方。 強制罪: 阻擋學生去路、強迫學生下跪或做不願意的動作。 妨害秘密罪: 偷拍、散佈同學私密照片或影片。 💡 注意: 若加害者未滿 12 歲,不會進入刑事程序,改由學校與家長輔導;12 歲至 18 歲則由少年法庭審理。 |
| 民事責任: 要求損害賠償 | 醫療費用: 包含身體受傷的醫藥費、掛號費。 精神慰撫金: 針對霸凌造成的心理創傷、憂鬱症或長期恐懼要求「精神賠償」。 財物損失: 被弄壞的書包、手機或衣物。 家長的連帶責任: 加害者若未成年,其法定代理人(父母)必須負擔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
提告前你必須知道的 2件事
- 刑事與校內調查可以併行:不需要等學校調查報告出來才提告。若證據確鑿(如驗傷單、監視器畫面),家長可直接向警察局報案或向地檢署提告。
- 提告的時效:像「公然侮辱」或「普通傷害」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必須在知悉後 6 個月內 提出告訴,否則會失去追訴權。

六、 結語:建立友善校園環境
校園霸凌的傷害往往不在於當下的肢體衝突,而是在於那種「世界只剩下我一個人」的孤立感。預防重於治療,身為家長或師長,我們或許無法預防所有衝突的發生,但我們可以成為孩子最堅實的防線,讓孩子與學生願意像我們開口。
校園霸凌中除了同儕之間的霸凌,也可能牽涉到老師對學生的霸凌,如果想了解教師對學生的霸凌細節,可參考👉老師霸凌學生怎麼辦?定義、真實案例、法律責任與申訴處理流程一次看懂!這篇文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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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霸凌後,除了申訴以及提告,還有哪些心理資源可以利用?
學校依規定可提供學生相關輔導資源(如校內輔導室、心理師諮商)。
此外,地方政府的「青少年輔導中心」或民間團體(如兒福聯盟、家扶基金會)也都有提供相關的心理支持與法律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