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 2025 年 11 月 28 日
在教師專業發展愈加重視的今天,「研習」已經不只是提升能力的選擇,而是教育體系中結構嚴謹、具有制度性且與考核息息相關的重要環節。無論是新進教師、導師,或具多年資歷的老師,都必須面對不同階段的研習要求:哪些研習是法律規定一定要上?哪些課程只是非強制性的專業成長?研習時數又要怎麼計算?
這篇《教師研習完整指南》將帶你一次理解研習的意義、種類、法定與非法定研習差別、強制時數,以及教師最常搜尋的「研習一定要參加嗎?」與「研習時數如何認定?」等核心問題。
無論你正為研習感到迷惘,或想完整掌握法定要求,本篇指南都能成為你最實用、最新穎的研習說明書。

研習意思是什麼?
在公共部門及專業領域中,是一套結構嚴謹、策略導向且高度制度化的持續性專業發展方式 。 它不同於一般培訓,其核心目標在於將理論知識與高層政策目標,有效地轉化為公務人員或教師的實際執行能力 。
有以下三點特徵:
- 策略導向與對象鎖定:研習活動具備強烈的目的性,通常與組織的施政願景或職位晉升緊密結合 。例如,課程會精確鎖定導師,旨在提升其班級管理、輔導方式及問題發現與解決的能力。
- 重視實務應用與行為轉化:教學方法著重於實戰能力培養,而不僅是知識傳遞。課程中廣泛採用個案教學法
- 嚴謹的制度化與稽核:某些研習具有強制性,其時數是專業證照維護或晉升維持考核的重要依據 。為確保公信力,尤其是線上研習,行政管理極為嚴格,要求主辦單位必須明確敘明點名或檢核機制,以驗證學習過程的真實性 。

教師研習都一定要參加嗎?
並不是所有的研習老師都一定要參加,依照研習種類區分,可分為一定要參加的「法定研習」,和不一定要參加的「非法定研習」兩種,非法定研習教師可自行選擇興趣或職能增強。
一般教師研習時數規定-「法定研習」(必須達標)
| 研習名稱 | 研習時數 | 法源規定 |
|---|---|---|
| 1. 環境教育研習 | 4小時/學年 | 環境教育法第19條第1項: 「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每年應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推展環境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
| 2. 輔導知能研習 | 3小時/學年 | 學生輔導法第14條第4項: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每年應接受輔導知能在職進修課程至少三小時;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每年應接受在職進修課程至少十八小時;聘用機關或學校應核給公(差)假。」 |
| 3. 學校防護團訓練 | 8小時/4年一次 | 民防法 |
| 4. 安全衛生教育 | 3小時/3年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第3項:「勞工對於第一項之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有接受之義務。」 |
| 5. 資通安全通識教育 | 3小時/學年 | 資通安全管理法 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 「另外資訊人員每人每二年至少接受三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專業課程訓練或資通安全職能訓練,且每年接受三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
| 6. 家庭教育研習 | 4小時/學年 | 家庭家庭教育法第9條第3項: 「第一項第二款與第三款之機構及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學校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定義範圍教育部函釋 |

特定教師研習時數規定-「法定研習」(必須達標)
| 研習名稱 | 適用對象 | 研習時數 | 法源規定 |
| 1. 學校衛生相關研習 | 健康相關課程教師 | 18小時/2學年 | 學校衛生法第17條第1項 學校衛生法實行細則第13條 |
| 2. 教保專業知能研習 | 幼兒園教師及教保員 | 18小時/學年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
| 3. 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 | 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 | 4小時/每半年 | 消防法 消防法施行細則 |

其餘學校依法規辦理的研習-屬教師「非法定研習」(教師無必須達標)
研習證明
- 研習參與簽名/留下身分證字號
- 全國在職教師進修網登錄可查閱所有參與過的研習
學校研習經常在工作細碎時間,下班後如雪片般地飛來。老師們可以在自己的時間裡,衡量在法定研習以外,自己興趣或需求選擇研習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