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 2026 年 01 月 14 日
在通膨壓力與「斜槓」趨勢盛行的今天,許多教師在公餘之暇,也希望能發揮專業或興趣,發展第二長才或增加收入。然而,受限於《公務員服務法》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的嚴格規定,「能不能兼職」始終是教育現場疑問。
特別是近年來,教育部針對教師兼職規範進行了大幅度鬆綁,不僅開放了下班後的非經常性工作,針對代理教師的聘任辦法與薪資待遇,更在 2024 至 2025 年間因應憲法法庭判決有了重大修法。
究竟哪些兼職範圍屬於「綠燈區」?誤觸紅線會面臨什麼樣的懲處?代理教師的權益又有哪些最新變動?本文將為您拆解最複雜的法條,轉化為易懂的實戰守則,讓您在追求自我實現的同時,也能安心站穩教職腳步。

斜槓時代來臨,教師兼職不再是禁忌
在多元職涯與「斜槓」思維蔚為風潮的今日,職場的邊界正逐漸模糊。長期以來,教師被賦予了高度的社會期待與職業框架,使得「兼職」二字在教育圈中往往被視為禁忌或灰色地帶。然而,隨著勞動觀念的翻轉與相關法規的鬆綁。教師參與兼職(或稱斜槓)已不僅僅是為了增加收入,更多是基於專業成長、社會參與以及心理健康等層面的考量。
專業技能的實踐與延伸
教師在校內累積的溝通、引導、課程設計及專業知識,若能應用於校外領域,能產生極大的社會價值。
- 驗證專業: 透過兼職,教師可以確認自己的專業知能是否能應對真實市場的挑戰。
- 跨領域學習: 接觸不同產業的運作模式,能讓教師學習到企業管理、數位行銷或法律應用等校園較少接觸的技能。
豐富教學內容,縮短產學落差
長期待在校園環境中,有時會與快速變動的社會需求脫節。
- 帶入實務經驗: 教師若在業界有兼職經驗,能將「最新的社會脈動」與「實務案例」帶回課堂,讓教學不再只是紙上談兵。
- 職涯導引: 具備多元職涯經驗的老師,更能給予學生關於未來就業或創業的具體建議。
建立經濟韌性與安全感
在通貨膨脹與年金改革的背景下,單一收入來源往往伴隨較高的財務風險,以及現今台灣已邁入超高齡社會,如何在未來的銀髮人生更有保障也是教師的權利。
- 財務多元化: 兼職收入能提供額外的經濟保障,降低因生活成本上升帶來的焦慮感。
- 資源累積: 額外的資源能支持教師進行更深度的進修、購置教學設備或改善生活品質。
預防職業倦怠,尋找自我實現
教學是一項高情緒勞動的工作,長期處於單一環境並且持續輸出,容易產生職業倦怠(Burnout)。
- 身分轉換: 透過另一個專業身分(如作家、諮詢師、手工藝者),教師能獲得不同的成就感與滿足感。
- 激發創意: 在不同領域的探索往往能回過頭來激發教學靈感,讓心態保持年輕與好奇。
了解法規邊界後,教師可以更安心地將才華貢獻給社會。教師兼職的核心並非「不專心教學」,而是透過「向外探索」來達到「向內豐富」,最終受惠的往往是課堂上的學生。

教師兼職有哪些限制?
所有的教師都能夠兼職了嗎?所有的兼職都能做了嗎?這樣會不會影響到課堂上學生受教品質?因此,針對教師兼職,已經有別於過去的禁止,但仍有程度範圍的限制。以下進行說明。
教師不同身分的法律適用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308 號解釋,公立學校「未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其本職為教學與研究,故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 24 條所稱之公務員;然而,「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如校長、學務主任、教務主任等),因其執行公權力行政,則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 。
- 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受到嚴格的《公務員服務法》、《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約束。
- 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主要受《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4 條規範,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但《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給予放寬。
兼任行政的教師-不得兼職❌
兼任行政職務教師禁止兼職!例外需經嚴格許可,且禁止經營商業。如果想要兼任教學研究工作,或是在非營利團體工作,則應該得到服務機關的許可。若是在營利團體工作,該營利團體須與學校有產學合作關係或依據法令核准的狀況。
未兼任行政的教師-規範下可以兼職⭕
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依據《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可以兼職,但有其範圍與時段限制,說明如下:
時間:
必須於下班後,兼職時數每週合計不得超過 8 小時(針對經常性業務),避免老師影響到教學或本職工作的品質。
本職以外的工作-不需申請
- 具社會公益性質之活動: 例如志工、公益演講。
- 非經常性、持續性之工作: 例如臨時性的活動支援、不具經常性的勞務(如:外送員、臨時工),只要不是領月薪或有固定雇傭關係的經常性業務即可。
- 依個人才藝表現獲取報酬: 這是最重要的放寬。教師可以運用個人的興趣、才藝(如:繪畫、音樂演奏、手工藝)來賺取報酬。
- 財產處分與智慧財產權授權: 教師可就其財產、出版個人著作(寫書)或作品、肖像權等授權行使,獲取對價回饋。
- 經驗分享: 單純以文字或影像,投稿、利用媒體、網站(如:部落格、YouTube、Facebook)分享訊息、經驗或知識。
例如:數學老師在週末擔任攝影師接案(攝影非其任教科目)。/英文老師在下班時間從事手工藝品製作並在網路販售。/任何學科老師 偶爾利用公餘時間從事非經常性的體力勞務(如:搬運、清潔)。

本職相關的工作-需要經過申請
若是與本業相關,例如老師本身的專業延伸,政府鼓勵這類兼職目的是用以促進產學合作,因此必須事先申請並經學校核准。
⚠️限制條件: 必須「未具營利目的或商業宣傳行為」,且「與任何組織均未產生職務或契約關係」。👉這並非指「完全不能拿到錢」,而是指行為的本質與動機。
未具營利目的:
- 核心定義: 你的主要目的是「分享知識、經驗或創作」,而不是為了「經營一門生意」。
- 例如: 你在部落格寫教學心得、在 Facebook 分享法律常識、在 YouTube 上傳自己彈琴的影片。
- 關於收入: 雖然你可能因為流量而得到一點廣告分潤(如 Google AdSense),但只要你不是「受僱於人」去產出這些內容,通常被視為個人創作的附帶收益,不被視為營利。
未具商業宣傳行為:
- 核心定義: 你不能成為特定品牌或產品的「代言人」或「推銷員」。
- 禁區: 絕對不能接「業配文」(收錢幫產品寫好話)、不能在影片中宣傳「買這個輸入折扣碼」、不能出席商業產品的發表會擔任嘉賓。
- 許可: 你可以推薦自己「真心覺得好用」的東西,但不能有對價關係(收錢或收好處)。
什麼是「與任何組織均未產生職務或契約關係」?
這是在界定你跟對方的「關係深度」。如果跟機構關係太深,自然可能有影響到教學本職的疑慮,因此這層契約就會被放大檢視。
- 未產生職務:
- 你沒有在那個組織裡掛名。例如你沒有擔任某教育平台的「專欄作家」、某出版社的「特約編輯」或某協會的「理監事」。
- 一旦你有了「職稱」,就代表你進入了對方的組織編制,這就是典型的「兼職」。
- 未產生契約關係:
- 關鍵在於「束縛力」: 你與對方沒有簽訂合約(例如:保證每個月要交幾篇文章、影片必須授權給誰獨家使用、必須達成多少業績)。
- 平台使用 vs 契約關係: 你在 YouTube 上傳影片,你跟 YouTube 之間是「平台使用者條款」,這不叫契約關係。但如果你跟 YouTube 的經紀公司簽約,這就產生了契約關係。
⚠️小提醒: 如果您打算從事的工作會「固定領錢」、「簽署任何文件」或「幫人宣傳產品」,就必須依照規定走「下班時間兼職報准」的程序喔!
教師兼職申請流程
在台灣,公立學校專任教師申請兼職(或智慧財產權授權)有一套標準的行政流程。為了確保程序合法,並保障您的教職權益,建議依照以下步驟進行:
第一階段:自我檢核與資料準備
在遞件之前,您必須先確認該兼職符合《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
- 確認兼職屬性: 是「專業兼職(如:顧問、研究員)」還是「智慧財產權授權(如:線上課程上架、出版)」?
- 準備證明文件:
- 對方機構的邀請函或公文。
- 兼職合約書草案: 需載明工作內容、時間、報酬。
- 對方機構的合法登記證明: 若是營利事業,需確認其與學校有無產學合作。
- 填寫申請表: 前往學校人事室網站下載「教師兼職申請書」或「教師兼職簽報表」。
第二階段:正式申請行政流程
教師兼職通常需要經過學校行政程序的層層審核。
- 提出申請: 將填妥的申請表與證明文件送交人事室初審。
- 單位會辦: 人事室會照會您的所屬單位(如:教務處、學科組),確認該兼職不影響您的課務與校內工作。
- 會議審議(視情況而定):
- 一般兼職: 依各校規定,可能需送教師評審委員會(教評會)或行政會議審議。
- 智財權授權或短期演講: 流程通常較簡化,部分學校可經校長核准後直接定案。
- 校長核定: 最終由校長簽核批示。
- 正式回覆: 人事室將核准結果通知教師,並留存紀錄備查。
第三階段:審核
學校在審核時,通常會針對以下重點進行評估:
| 評估重點 | 核心要求 |
|---|---|
| 對本業教學的影響 | 兼職時間(含交通)每週合計不得超過 8 小時(下班時間不受此限) |
| 專業相關性 | 該兼職是否與您的教學或研究專長相關 |
| 利益衝突 | 是否涉及與學生有直接利害關係(如:收費家教)、是否影響學校形象 |

⚠️注意事項與建議
- 務必「事前」申請: 法律規定兼職須「報經學校核准」,若是先斬後奏被檢舉,即便內容合法,程序上仍可能面臨行政處分。
- 年度重新申請: 兼職核准通常以「學年度」或「合約期間」為限,若合約續約,行政程序也需重新走一遍。
- 重點標示: 如果您是將文章授權給平台,建議在申請書中強調「此為智慧財產權之行使,所得性質為版稅/分潤,非經營商業」,這能幫助人事室更快判斷合規性。

絕對禁區-不得從事的工作🚫
至校外從事補習、家教之教學活動。如此,牽涉到教師可能圖利自己,導致可能影響學生在學校的成績,因此絕對禁止!
依照教師兼職狀態統整成下表呈現

具體案例對照表
| 行為 | 可以嗎 | 法律判定 |
|---|---|---|
| 隨興在個人 IG 寫學測評論 | ✅ | 非屬兼職,免申請 |
| 將評論投稿至報社獲取稿費 | ✅ | 非屬兼職,視為個人著作,免申請 |
| 受聘擔任出版社「大考專欄作家」 | 🚫 | 屬於兼職,需事先報經學校核准 |
| 自行拍攝影片放上 YouTube 賺流量費 | ✅ | 非屬兼職,免申請 |
| 在 YouTube 影片中置入業配廣告 | 🚫 | 屬於兼職,且極可能違反教師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 |
| 課後幫需要的學生補救教學 | 🚫 | 屬於違法兼職 |
教育部明確劃出這條線,只要你是「個人的、自發性的、分享性質的、沒有跟公司簽約受雇」的行為,學校就不能干涉。
然而,這種開放並非毫無邊界。核心精神始終維持著「教學本職優先」與「利益迴避」兩大鐵律。任何兼職行為若涉及學生受教權的侵害(如校外補習),或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如推銷教材),仍在嚴格禁止之列

代理教師的兼職規定
在 2026 年的法規環境下,代理教師的兼職規定與「正式教師」高度一致,但因代理教師的身分屬於「勞動契約」與「行政契約」的混合,實務操作上仍有一些細微差別。
以下為您整理代理教師兼職的核心準則:
基本原則:以「校方核准」為前提
代理教師在聘約期間內應比照專任教師。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代理教師原則上應專任:
- 必須報准: 代理教師若想在校外兼課或兼職,必須事先取得「學校同意」。
- 審核標準: 學校通常會評估該兼職是否會「影響教學本職」或「損害教師形象」。
時間與規定比照正式教師
針對代理教師的兼職規定、時間、範圍,都比較正式教師,因此代理老師可參考上文👆。
關於「聘期」與「寒暑假」的特殊性
2026 年目前已全面實施「代理教師全年聘期」制度:
- 全年聘期: 由於領取 12 個月薪水,代表寒暑假期間仍屬於「聘約存續期間」,因此在寒暑假從事兼職,同樣需要報經學校同意。
- 無聘約期間: 若您的聘約已屆滿(如 7 月底至 8 月初尚未續聘期間),則不受學校兼職規定束縛。
☘️實務建議:
如果您目前正在規劃兼職(例如:經營品牌、寫作投稿、或接洽專業諮詢),建議採取以下步驟:
- 先行自核: 確認該工作不屬於「補習/家教」且不涉及「商業經營」。
- 確認合約: 翻閱您的代理聘約,確認是否有針對兼職的特別條約(部分學校會明確列出)。
- 書面報准: 即使是下班時間的才藝接案,主動向人事室提交「兼職申請書」是最保險的做法,能避免未來因檢舉而影響「服務成績優良」的證明。

私立學校老師可以兼職嗎?
私立學校老師與學校的關係屬於「私法上的僱傭關係」,因此在兼職限制上,與公立學校老師適用的法律不同。
相對於公立學校,私立學校專任教師的兼職規範在法律層面上更具有「契約自主」的色彩,但這並不代表可以完全自由兼職。
私立學校教師的兼職規定主要依據和學校的聘約內容。因此私立教師必須依照當初的聘約內容,看學校是否有兼職的相關規定。
倘若聘約沒有寫, 如果是固定給新的兼職,建議老師還是向學校申請較妥適。
若公立教師開放的兼職,私立教師當然也可以,兼職申請流程也可參考上文喔!👆

踩紅線的代價:教師兼職懲處
在台灣的教育現場,「教師兼職」一直是法律與實務中的高度敏感地帶。隨著《公務員服務法》的修正以及《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的更新,雖然部分規則有所放寬,但「紅線」依然存在。
一旦越界,教師可能面臨從行政懲處到失去教職的嚴厲代價。當教師被檢舉或查獲違法兼職時,懲處通常會依據情節輕重,從以下三個維度進行:
行政懲處(最直接的影響)
- 申誡: 情節輕微者(如初犯、無營利事實、誤解法令)。
- 記過 / 大過: 情節嚴重者(如經營補習班、兼職期間長、涉及不當利益輸送)。
成績考核(影響金錢與升遷)
行政懲處會直接連動到年度「教師成績考核」:
- 若被記過以上,當年度考核可能無法考列「四條一款」(晉級、獎金受損)。
- 若情節嚴重,可能導致年終獎金被扣發或減發。
教師考績相關細節說明,可參考這篇👉教師考績獎金怎麼算?發放時間?流程一次看懂!
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最嚴厲代價)
若兼職行為違反《教師法》第 14、15 或 16 條,學校認為嚴重程度到:
- 行為違反校譽或師道。
- 涉及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 教評會可決議給予解聘、不續聘或停聘 6 個月至 3 年的處分。
- 違反聘約情節重大。
若學校開會決議認為嚴重到適用教師法這幾條違約,則涉及不適任教師問題,有關不適任教師相關內容,可參考這篇👉遇到不適任教師爭議怎麼辦?從法規定義到行政處理程序,親師必讀指南
結語:在保障教職與追求自我實現間取得平衡
在教育現場多元發展的今天,教師的角色已不再侷限於講台,許多教育工作者透過文字創作、才藝發展或跨領域合作,正積極實踐生命的「斜槓」價值。然而,法律限制並非為了限制教師的成長,而是為了守護「教學專業」與「學生受教權」這道最後防線。
要在穩定的教職與追求自我實現之間取得平衡,「透明化」與「合規化」是不可或缺的護身符。面對複雜的法規,最好的策略不是避而不談,而是主動理解界線。唯有在法律的安全網內,我們才能毫無後顧之憂地發揮影響力,將個人的熱情與專長轉化為更寬廣的社會貢獻,讓「教育專業」與「斜槓夢想」相輔相成。

學校老師開補習班 / 課後家教可以嗎?
絕對禁止🚫至少記過,或更甚影響聘任。
老師可以擔任公司掛名負責人嗎?
不可以🚫屬於營利行為,記過以上,且須限期撤銷登記。
老師可以當 YouTuber / KOL嗎?
若涉及商業代言或長期固定獲利,未報准將受行政處分
老師可以在他校兼課嗎?
如果未經學校核准,屬於程序違失,申誡或記過,並追繳兼職所得(視各校規定)。
老師考取街頭藝人證,週末到市集當街頭藝人表演可以嗎?
可以✅。屬於個人本職外才藝專業,可換取相應報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