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完整解析|教師考績怎麼評?考核流程、評分標準、影響因素一次看懂》

最後更新時間: 2025 年 11 月 28 日

在教師的專業發展中,「成績考核(考績)」是最直接影響年度獎金、升等、續聘與評鑑成果的重要制度。然而,多數老師其實並不清楚:
到底誰在負責評分?
考核的具體項目有哪些?
哪些行為又會直接影響教師考績等級

本篇《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完整解析》將一次帶你快速理解——
從各校的考核流程、評分標準、教學與行政的量化指標,到哪些情況可能拉低你的年度考績,全面整理、清楚易讀。
不論你是新進教師、代理代課老師,或正在準備評鑑的正式教師,都能在這篇找到你最需要的答案。

黑色背心和白色禮服襯衫坐在黑色皮革扶手椅上的男人

教師考績誰打的?

教師考績決議流程:

層級程序規制說明
1. 初級核議階段
(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
學校成立
決議學校教師所有考核有關之事項。
考核前,人事人員將各項資料送交考核會。
2. 覆核及變更階段
(校長)
校長覆核/或變更。
校長對於初核結果如不同意,應敘明理由將案件交回考核會復議;校長進行變更時,必須註明變更的事實及理由。
若考核會已核議有案或已有明確獎勵基準,得先行發布獎勵令,但需在發布後30日內提交考核會確認;若考核會不同意,則依上述程序報請校長變更。
3. 核定及改核階段
(主管機關)
考核結果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 報核期限: 每年9/30前
• 核定與改核:主管機關應依期限完成核定或改核。
若主管機關對學校的考核結果有疑義,通知學校限期重新報核。
若學校屆期未報核,或重新考核結果仍有疑義,主管機關得逕行改核,並敘明改核理由。
若學校未依規定或限期報核,主管機關得逕行核定。
4. 通知學校以書面通知受考核教師。(一般情況,原辦理學校為考核機關。但若主管機關依規定逕行核定或改核時,則以該主管機關為考核機關。)

就好比一份重要的文件,首先要由工作小組(考核會)草擬審查(初核),接著要送交部門主管(校長)審批簽字(覆核,必要時可要求重寫或修改),最後才需呈報給最高權責機構(主管機關)蓋章確認(核定)。

會議室裡的一群人 正在聽報告

教師有考績獎金嗎?

教師考核標準及獎金表:

考績等次條文依據考列標準獎勵(年終)另與獎勵
第一款
(最優)
四條1款1. 教學優良、成績卓著、訓輔工作得法、服務熱誠、品德生活良好。
2. 事病假併計在14日以下。
3. 未受刑事、懲戒或行政懲處。
4. 無違法處罰或不當管教學生受申誡以上懲處之情形。
(需全部符合)
晉本薪或年功薪1級
給與1個月獎金
1個月獎金
第二款
(優良)
四條2款1. 教學認真、訓輔工作能盡責、對校務配合尚符要求。
2. 品德生活考核無不良紀錄。
3. 事病假併計超過14日,未逾28日(或因重病住院致病假連續超過28日但未達延長病假)。
(需全部符合)
晉本薪或年功薪1級
給與半個月獎金
半個月獎金
第三款
四條3款1. 教學成績平常勉能符合要求。
2. 有曠課超過2節曠職累計超過2小時
3. 事、病假期間未依規定補課或代課。
4. 未經校長同意擅自在外兼課兼職。
5. 品德生活較差但情節尚非重大。
6. 事病假超過28日
7. 因病已達延長病假。
(只須符合其中一項)
不晉級不與獎勵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4條)

👉若請假相關規定,可參考《教師請假規則完整指南》各類假別、天數與申請流程一次看懂!這篇文章喔!

同事們互相握手 恭賀擔任職位

「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是怎麼設置的呢?

「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設置辦法」 是依據「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9,10條」設立

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之組成與任期

項目規定內容備註
委員總數9~17人
自然擔任的委員掌理教務、學生事務、輔導、人事業務之單位主管,以及教師會代表1人
受票選出的委員當然委員外,其餘由本校教師票選產生
未兼行政職務教師比例委員每滿3人應有1人為未兼行政職務教師未兼行政職務教師人數之計算,應排除教師會代表
性別比例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1/3以上
任期1年自當年9/1日至次年8/31日止
相關規定相關事項規定,由學校擬訂,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一般決議:全體委員1/2以上出席,同意票過半數
重要決議(年終/另予成績考核、記大功/大過之平時考核):全體委員2/3以上出席,同意票過半數
會議室裡的一群人

教師被記申誡考績會如何?

教師如果被懲處,有哪些懲處內容?各自的標準又是什麼呢?

教師懲處標準及考績影響:

懲處層次懲處累積具體事由考績等次
大過記過3次=1大過1. 違反法令情節重大。
2. 違法處罰學生,造成身心傷害情節重大。
3. 言行不檢,致損害教育人員聲譽情節重大。
4. 故意曲解法令,致學生權益遭受重大損害。
5. 因重大過失貽誤公務,導致不良後果。
6. 執行職務知有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規定通報。
7. 隱匿學生涉犯毒品事件,或要求藥物濫用個案學生辦理休、轉學等情形,經查證屬實。
第三款
(不晉級)
記過申誡3次=記過1次1. 違法處罰學生或不當管教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
2. 在外補習、違法兼職或藉職務之便從事私人商業行為。
3. 處理教育業務工作不力,影響計畫進度。
4. 有不當行為,致損害教育人員聲譽。
5. 對偶發事件之處理有明顯失職,致損害加重。
6. 有曠課、曠職紀錄工作態度消極
7. 班級經營不佳,致影響學生受教權益。
8. 代替他人不實簽到退,經查屬實。
9. 對公物未善盡保管義務或有浪費公帑情事,致造成損失。
10. 延遲通報學生涉犯毒品事件,經查證屬實。
11. 其他違反有關教育法令規定之事項。
若因第1項,不得列考績第一款。
申誡1. 違法處罰或霸凌學生情節輕微或不當管教學生經令其改善仍未改善。
2. 執行教育法規不力,有具體事實。
3. 處理業務失當,或督察不週,有具體事實。
4. 不按課程綱要教學,或教學未能盡責,致貽誤學生課業。
5. 對學生之輔導或管教,未能盡責。
6. 有不實言論或不當行為致有損學校名譽。
7. 無正當理由不遵守上下課時間且經勸導仍未改善。
8. 教學、輔導管教行為失當,有損學生學習權益。
9. 其他依法規或學校章則辦理有關教育工作不力,有具體事實。
10. 其他違反有關教育法令規定之事項,情節輕微。
若因第1項,不得列考績第一款。

(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

「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施行細則」的重點已經都羅列於「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中,只是更細節說明當初立法的公教分開概念。

小結

老師是有考績獎金的!

了解了教師成績考核的流程、評分標準,以及影響考績的各種因素後,你已經掌握了在年度考核中保持優異表現的關鍵策略。不論是教學表現、行政參與,還是專業進修,都可能直接影響你的考績結果

建議每位教師都能主動掌握自己的考核進度,熟悉評分標準,並針對可能影響考績的項目做準備,這樣才能在考績評定中佔得優勢,為升等、加薪和職涯發展打下穩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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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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